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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将于今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2007-04-09   来源: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卫生部于近日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并将于2007年5月1日正式施行。

    即将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是在2004年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2005年出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特别强调了对机构管理处方和医师开具处方的监管力度,以后医疗机构和医师如果不按照办法的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我院早在2004年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就严格按照其有关规定对我院的处方管理进行了逐步规范,包括:严格规范处方书写,医务处要求有项必填,特别是对于诊断一项的填写;门急诊部建立了门诊医生工作站,实行处方的电子化管理;此外,药剂科还特别加强了药事专业人员对处方合理性的审核,做到“四查十对”。

    在2005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出台后。我院也及时做出了反应,特别制作了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按照规定的要求规范了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的格式;严格医师开此类处方时的权限;规范了药品的用量。从根本上规范了我院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

    5月1日新办法的实施,是对各家医院的处方管理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我院已经建立了处方点评制度,并已在院周会和科主任会议上通报、点评;此外新办法还要求规范通用名,我院也已经规定和实施了处方须写药品的通用名的规定,以保证药品信息的完整性,药剂科已经规范了电子药典库,保证这项工作的落实。

    《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卫生部为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的重要举措,我院将根据此办法为患者提供更高效、更合理、更安全的医疗服务。

(特约记者  张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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