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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2007-06-20   来源:

    为了贯彻落实市科教党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科教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贯彻落实,特制定实施办法。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院党委将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认真负责地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与专项治理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2、院党委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按照科教党委和申康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督办检查等工作。

(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规定》,并逐一对照,发挥好表率作用。

    6月20日上午,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班子成员率先学习《规定》;院纪检监察室按照年初制定的院领导和职能部门正职廉政承诺书,设计自查自纠对照表格,逐一对照落实。

(2)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6月20日下午,利用院周会(扩大到全体党员),进行《规定》的解读和市科教党委及申康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做到每个党员接受教育。

(3)组织召开一次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6月20日下午,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布置以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在6月22日以前完成并上报院党办。确保每一位共产党员都知道《规定》内容,对因故缺席的党员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进行补课。

(4)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

    将《规定》复印100份,发放到每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各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便于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医院OA系统和网站,及时上传《规定》和医院实施办法,做到人人知晓;利用院报刊登《规定》全文,下发到全院每一位党员。

(5)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全院党员干部对照《规定》进行一次自我检查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一律坚决纠正。

3、把握好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汇总汇报学习宣传和自查自纠情况

    6月22日10时以前、6月27日10时以前各党支部分别以书面表格形式向院党办报告学习贯彻《规定》情况,7月3日8时以前再报告一次,对无《规定》所列禁止事项存在的,须做零报告,院党办及时汇总,分别在6月22日12时以前、6月27日12时以前和7月3日9时以前向申康中心纪委汇报,采取表格格式;对存在《规定》所列禁止事项者,采取一事一报,一人一报方式,以表格形式逐级汇报。

 

中共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委员会

200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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